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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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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图/文: 图: 文: 发布时间:2022-04-2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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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22〕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鲁政发〔202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2号),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率先实现出方案、建专账、筹资金“三到位”。全省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62亿元,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聚焦服务重大战略,实施项目制培训,扎实推进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政策,全面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支持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至“十三五”末,全省共累计组织城乡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535.9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对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培训层次和质量不高,企业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比例不高,基础能力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公共培训服务体系还需完善。

“十四五”时期,我省开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推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塑成优势,培育壮大十强产业,建成制造强省,亟需一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职业技能培训创造了广阔空间。我省工业门类齐全、基础实力雄厚,技工院校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为职业技能培训创造了良好条件。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对职业技能培训提出了迫切需求。必须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产业导向、就业导向,聚焦重大战略需要、产业转型需求、民生改善要求,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规提质增效,加快培育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坚持德技并修、产业需求、就业导向、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基本原则,以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宗旨,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经济发展和劳动者技能提升为根本目的,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劳动者大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政策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更高、评价更加科学、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技能培训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更加紧密,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技能型人才需求更加契合,与人民群众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更加匹配。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健全。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

——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显著改善。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和行业企业等为主要载体的多元供给体制逐步健全。加大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

——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更高。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增效,培训质量持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更强,劳动者技能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

——技能人才成长发展机制更加健全。破除学历、身份限制,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更加顺畅。多元化评价方式不断完善,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联系更加紧密。职业技能大赛引领、示范和带动劳动者技能培训、技能就业、技能成长的作用更加显著。

专栏1:“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21—2025年目标

属性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500

预期性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150

预期性

金蓝领培训(万人)

≥10

预期性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万人)

≥10

预期性

创业培训(万人次)

≥100

预期性

高技能人才数(万人)

≥〔380〕

预期性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万人次)

≥200

预期性

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万人次)

≥50

预期性

新建公共实训基地(个)

≥200

预期性

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个)

≥20

预期性

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个)

≥20

预期性

注:〔〕内为到2025年全省总量。

三、强化就业优先,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技能兴鲁行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以政府补贴性培训为有益补充的社会化、市场化培训体系。

(三)聚焦产业导向,加强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需要,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储备性技能培训等,服务我省“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突破行动。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要与企业文化、岗位实操、新技术、新工艺相互结合,综合运用学徒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提高培训效果。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专栏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

1.岗前培训。鼓励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以企业文化、岗位规范、安全生产、工匠精神、岗位实操等为主要内容,帮助其快速提升适应岗位能力,促进人岗匹配。

2.在岗培训。支持企业积极培养骨干职工,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升级和技术项目引进等生产发展需要,提升在岗职工岗位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稳定就业。

3.转岗转业培训。引导产能过剩、受疫情影响等企业自主开展职工转岗培训,尤其要对转移到新岗位无相关技能或技能过时的职工进行定向、定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

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5.“金蓝领”培训。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十强”产业和企业生产岗位急需职业(工种),面向我省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四)聚焦就业导向,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聚焦“八大发展战略”需求和重点群体就业需要,组织行业性、群体性专项培训行动,强化紧缺工种、新业态新模式等特色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农民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围绕制造业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需求,积极开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强化高素质农民先进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他涉农技术培训。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行动,大力开展青年创业培训、新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实施退役军人培训计划,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残疾人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社会救助对象和残疾人等开展技能帮扶工作。

专栏3: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

1.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输出地为主,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其就近就地就业创业;以输入地为主,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

2.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行动。以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为核心,大规模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

3.退役军人培训计划。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期;动态调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推动实现退役军人跨省异地培训。

4.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结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要,以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培育和建设,扩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5.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技能培训行动。丰富和完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措施,统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探索线上培训模式,分类建立技能培训精品课程库,拓宽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更好地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6.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以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普及、生产经营技能提高、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知识素养提升为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大户,分层、分类、多形式开展农业生产技能、产业发展及乡村建设等农村实用人才培育。

(五)聚焦创新导向,实施创业培训。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和制度,加大创业创新培训力度,持续激发创业创新能力和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有效增强创业培训服务供给,推动完善多元参与、多种模式、分级分类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创新培训范围,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服务。积极推广“技能+创业”培训模式,持续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帮助支持创业者成功创业和稳定创业。建立完善创业培训师资库,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

专栏4:创业创新培训项目

1.“创业训练营”活动。遴选知名度高、认可度高、影响力大的专业机构,针对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采取理论授课、实训演练、观摩互动、投融资活动路演相结合的方式,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的经营主体,打造“双创”升级版。

2.创业师资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讲师、创业咨询师等师资力量培训,规范师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3.“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将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作为提升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鼓励有条件的市根据培训师资培养需要,探索实践市场化师资培养模式。

4.齐鲁创业讲师教学能力大赛。以《山东省创业培训系列教程》为主要内容,面向创业讲师开展全省创业讲师教学能力大赛,实现以赛促教目的。

5.“鲁菜师傅”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试点。打造“鲁菜师傅”培训品牌“升级版”,提升“鲁菜师傅”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促进企业稳定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六)聚焦需求导向,推动劳动者职业素养和数字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劳动者职业素质培育,将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职业指导、质量意识、法律知识、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应急和健康卫生等作为必修课,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围绕贯彻落实《山东省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实施方案》,丰富数字技能培训模式和内容,加大数字技能培训力度,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服务数字强省建设,加快培养全民数字获得技能、数字交流技能、数字消费技能、数字安全技能和数字健康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积极推进数字技能类人才评价工作,鼓励各类院校对学生开展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引导培训机构开设数字技能专业和课程,支持企业加强数字工作场所的职工技能培训,提升职工数字技能。

四、强化统筹推进,激发职业技能培训主体活力

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载体,有效提升培训供给,增强职业技能培训活力。

(七)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和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教学实践基地等,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全产业链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益。鼓励企业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集智创新、技术攻关、做好创新成果总结命名推广工作。

(八)强化职业院校培训能力建设。实施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动员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积极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并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畴。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按规定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建立健全校企对接机制,拓展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大型企业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集团,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开展各类技能培训。

专栏5: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1.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专项服务。组建专业化就业创业导师队伍,围绕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新职业发展动向,推出线上线下课程,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服务。

2.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创造条件为毕业年度学生开设中短期技能培训班,技能培训内容要适应新职业、新技能和新就业形态的变化,对接人力资源市场、企业和学生需求,因材施教,特色办班。

3.提升毕业生创业能力。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网络创业等培训。

(九)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优质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设更多培训项目,扩大职业培训规模。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养、引进、使用优质职业培训师资,提升办学质量。进一步推广“互联网+”“智能+”培训模式,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线上平台建设,促进互联网技术与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加强线上职业培训平台管理,建立完善线上平台审核、评价与退出机制。

(十)整合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坚持“共建共享”原则,整合政府、院校、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源,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统筹推进涵盖技能实训、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就业招聘、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功能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强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领域国际及台港澳交流合作,拓宽技能人才培养国际化视野,促进国际经验本土化再创新,扩大山东影响力。

五、强化质量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扩容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加强品牌引领,注重创新示范,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由“量”到“质”、由“形”到“势”的转变。

(十一)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水平。实施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师资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组织师资培训和研修交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服务水平。重点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探索开发具有山东特色的高质量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丰富线上线下课程资源,加大数字技能线上培训资源供给,进一步做好课程设计与修订、地方特色职业培训包开发等基础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研究、政策研究,定期征集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等领域研究课题,宣传推广山东省《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规范》,提高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化建设。以品牌建设引领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推进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一市一品牌”建设,推动优质培训项目品牌化发展。结合山东省特色劳务品牌建设行动,按照“培训就业一体”原则,开发完善一批特色品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劳务质量,丰富品牌内涵。

专栏6:“一市一品牌”“一县一项目”建设

1.职业技能培训“一市一品牌”建设。每个设区的市培育和打造1个以上培训质量高、市场潜力大、就业前景好、服务效益强的“领航型”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深挖品牌特色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规模就业、高质量创业、服务当地产业发展或培养高精尖企业技能人才。

2.职业技能培训“一县一项目”清单。坚持需求引导培训,围绕“九个强省战略”目标任务,完善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聚焦“十强产业”、乡村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鲁菜师傅”、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等主题,大力推动项目制培训的应用,广泛征集开发“高精尖”和“紧急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数字化服务。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完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管理、信息跟踪、过程监督、绩效评估、资金拨付、学分互认等功能,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依托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

(十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融合化发展。开展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在主导产业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展产训结合试点,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技能人才培训和就业服务,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和相对丰富的技能培训资源,能够推出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引领带动作用。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开展试点,积极发挥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促进企业生产实训与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

六、强化体系建设,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十五)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发挥企业用人主体作用,健全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薪酬待遇相挂钩的机制。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广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十六)稳慎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技能等级认定。有序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一批具备“产业代表性、行业权威性、评价专业性”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扩大评价职业(工种)覆盖面,满足全社会技能水平评价需要。全面对接我省“十强产业”,大力开展新职业信息公开征集。

(十七)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建立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发布制度,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紧密结合地方特色产业、乡村振兴、新业态、新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助力劳动者技能就业。

(十八)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基础。完善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体系,增强评价工作规范性。加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及考评员队伍建设,提升评价专业化水平。发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标准对技能评价的指导作用,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确保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优化评价系统平台,加强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公开制度,提升群众参加技能评价的便捷度。

七、强化培养使用,优化技能人才职业生态环境

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待遇水平,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增强技能人才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推动形成人人“学技能、有技能、长技能、比技能”的技能型社会。

(十九)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与招录、考核、使用及待遇相挂钩的技能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形成纵向有阶梯、横向可贯通的发展路径。拓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设置,进一步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完善适合技能人才的成长发展阶梯规划,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技能学分”,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各项待遇。积极推动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贯通领域。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二十)强化优秀技能人才选拔。着力完善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行业企业和市级竞赛为主体,校内竞赛与校外竞赛、省内技能竞赛与全国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相衔接的技能人才选拔体系。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训等形式,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注重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将先进标准、理念,转化为培训和教学资源,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水平。通过企业岗位练兵,每年组织不少于60项“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省级重点赛事,推动各市积极组织开展适应乡村振兴需要的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开展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和传统技艺技能大赛。

(二十一)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完善以省级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奖励体系。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的名额分配比例。分年度组织实施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申报,开展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推荐认定和山东省技术能手申报遴选,带动各级各行业开展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工作。

(二十二)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为参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指导企业建立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鼓励企业采取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探索面向技术工人、职业院校学生招录(招聘)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动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八、强化风险防控,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管体系

(二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主体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规范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保证培训质量。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主体和各类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质效监督,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动态调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运用“制度+科技”“人防+技防”手段,推进培训监管体系建设。

(二十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畅通职业技能培训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加强资金使用风险防控。面向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主体和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培训主体,开展以培训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培训项目开展、资金保障使用等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工作,合理运用评估结果,促进职业培训工作质效提升。

九、强化组织保障,加大规划落实力度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部署和推动规划的落实,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退役军人、应急、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汇总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结合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指导和督促规划任务的落实。

(二十六)确保资金投入。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保障力度,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投入与职业技能培训保障需求相匹配,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完善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评估调整补贴标准。督促企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建设、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二十七)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和载体,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强化“个人崇尚技能、企业重用技能、社会尊重技能”的社会导向,不断强化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理念,持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影响力,为促进技能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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