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技师学院于1958年建校,是青岛市唯一一所由市政府创办并直属管理的技工院校。现有即墨区、市北区洛阳路、市北区嘉兴路、市北区瑞昌路4个校区,占地面积838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艺术与体育学院、中车学院、工业互联网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建筑与园林工程学院、汽车技术学院、商学院、康养与护理学院、烹饪学院、文化创意与旅游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11个职能部门以及3个教辅部门。学院目前在籍学生1.6万人,教师784人,正高级职称32人,副高级职称209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富民兴鲁奖章获得者、省市劳动模范、首席技师95人次。学院突出抓好高质量就业,与中车、海尔、海信、青岛港、青岛地铁、京东方、歌尔等300多家企业建立了多形式、宽领域、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其中名企、国企、大企的比例占8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学院是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光电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第45届、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网络安全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轨道车辆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培育单位,全国首批工学一体化建设院校,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金蓝领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工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连续三届获青岛市教育改革创新奖,被授予“青岛市招才引智突出贡献单位”。
因学生管理需要,现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军事教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军事教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若女性应聘人员考试合格人数不足2人,则按照空缺的招聘计划数,从考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范围的男性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范围。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日,晚上需住校。具体岗位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22-30周岁,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4.有2年以上部队服役经历;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1.0以上;
6.熟悉掌握军事队列动作要领,精通“四会”教学法,口令下达清晰,单个军人队列动作标准;组织纪律性强,吃苦耐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能力;
7.中共党员、在部队获得过荣誉称号、受到立功嘉奖、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工资福利
(一)用工形式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本单位合同期内表现优秀者,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二)工资福利
缴纳“四险一金”,提供工作日餐补和集体宿舍。
试用期工资3000元。正式聘用后,其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约4750至5750元。以上工资金额为扣除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前的应发工资。
正式聘用后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基数为3000元,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根据出勤情况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为1750元,根据日常工作考核计发,人均2250元。津补贴包括取暖费500元/年等。寒暑假期间,若当月出勤时间不足13个工作日,只发放基本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8日-9月2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青岛市技师学院军事教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Word版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qdjsx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军事教官应聘+姓名+联系方式”。证明材料明细如下:
(1)居民身份证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退伍证;
(4)近24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荣誉证书、党员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向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1.资格审查时间:9月24日9:0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技师学院即墨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需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24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荣誉证书、党员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答辩+军事技能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体检不合格,将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同时须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仍在职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学院为其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3589280724 冯 琳、 18100377521 刘 达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附件:1.军事教官岗位工作内容
附件1:军事教官岗位工作内容.docx
2.军事教官招聘报名表
附件2:军事教官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