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要求及《202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简章》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详见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202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公告》,先进行等额体检。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8月29日(周四)早7:15
集合地点:青岛市技师学院洛阳路校区(青岛市市北区太康二路1号)南门
集合报到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乘坐大巴前往体检医院。
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请于8月27日(周二)16:00前将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邮件至qdsjsxyzp@163.com,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体检延期原则上仅能申请1次。
三、体检携带材料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背景颜色无要求,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备注姓名)及黑色中性笔1支。有社保卡的可一并携带。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费用按照查体机构核定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
4.学院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参照本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6.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32-55722968(宋老师)
附件:体检须知.doc